入团第一课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2-12-11 | 61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


  导    语  

2022年,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。百年栉风沐雨,共青团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,团结带领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前赴后继、勇当先锋,书写下一篇篇青春华章。为庆祝建团100周年,激昂青春奋斗,深入开展“喜迎二十大、永远跟党走、奋进新征程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让我们一起学团务知识,做合格团员!

今天,我们从“入团第一课”讲起……

在中国革命、建设、改革各个历史时期,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青年、关怀青年、信任青年,对青年一代寄予殷切希望。

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和青年工作。


习近平同志多次来到青年中间,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,强调全党要关注青年、关心青年、关爱青年,倾听青年心声,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、青年工作的热心人、青年群众的引路人。



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,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,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。



申请入团的条件:团章规定,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,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



中国共青团是由中国共产党亲手缔造和领导的。一部团史,就是紧跟着党,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,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进的历史。


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

为争取民族独立

人民解放而流血牺牲





1919年,五四运动爆发。团的早期组织随后建立。


1922年5月5日,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。


各地团组织动员青年学生、青年工人和青年农民参加五卅运动、北伐战争以及农民运动,在土地革命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等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


1949年4月,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成立,中国青年运动进入新的阶段。



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

向困难进军,向荒原进军

保卫祖国,建设祖国




新中国成立以后,团带领广大青年冲在生产劳动最前线。


1957年,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,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


共青团发出了“把青春献给祖国”“到最艰苦最需要的地方去”等号召,组织青年向荒山、荒地、荒原进军。发起了“青年突击队”“青年节约队”“青年扫盲队”“向科学进军”“全国青年植树造林活动”,点燃了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。


由共青团发起的“学习雷锋活动”,成为新中国参与面最广、影响最久远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



改革开放新时期

为祖国繁荣富强开拓奋进、锐意创新



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共青团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,广泛开展“争当新长征突击手”“青年星火带头人”和建设“三北”防护林等活动,提出了“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锋”的口号,组织开展了“五讲四美三热爱”、“学习张海迪”、争做“四有”新人等一系列活动,为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
团的十七大以来,为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,共青团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从组织机构、干部队伍、管理模式、工作方式等方面大力推进自身改革,着力构建“凝聚青年、服务大局、当好桥梁、从严治团”四维工作格局组织青年、引导青年、服务青年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

希望工程、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、青年文明号、网络文明志愿行动、保护母亲河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等项目和活动,成为享誉全社会的品牌。

 


共青团的品牌活动还有很多,就在我们的身边,陪伴着我们的成长。



在我国经济建设、科技创新、文化建设、民生改善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,镌刻着青年闪亮的名字和坚实的足迹。一代代青年,把青春融入了火红的共青团岁月。许多优秀青年的成长,离不开共青团这个大学校、大熔炉的培养造就……


团员的义务



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

◆ 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学习科学、文化和业务。

 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,在学习、劳动、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。

 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,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,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热情支持好人好事,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。

 保持革命警惕,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。

◆ 密切联系群众,虚心向群众学习,热心帮助青年进步,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。

◆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坚持真理,修正错误。

团员的权利



团员享有下列权利:

◆ 在团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◆ 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,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。

◆ 监督、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。

◆ 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。

◆ 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,并且可以申辩。

◆ 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建议、声明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。

团员应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,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。